《企业破产法》《土地管理法》《乡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水泥厂土地收储盘活作业计划的告诉》。
施行水泥厂土地收储与盘活作业,触及法院裁决宣告水泥厂破产、土地确权及土地收储、地上建(构)筑物,评价与补偿、租借户搬家、安置作业。
水泥厂总厂区(坐落覃塘区黄练峡)有约1042亩土地(未,有权属胶葛722亩,含剩下矿山占地约200亩、生活区占地约120亩),到2022年9月30日,该厂对外租借土地约467.68亩(由水泥厂管理人与承租方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依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水泥厂土地收储盘活作业计划的告诉》精力,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安排有关科室到水泥厂进行实地调研,和谐推动水泥厂土地收储盘活作业:1.土地使用权方面:经该局实地调查了解,水泥厂1042亩的土地没有确权,其中有722亩存在胶葛诉讼。待法院正式宣告破产后,该局依法回收该公司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2.地上构建筑物方面:市自然资源局辅导覃塘区人民政府、覃塘区自然资源局及水泥厂清点地上构建筑物,并辅导其托付第三方评价组织对地上建(构)筑物做评价,清晰地上建(构)筑物的价值、拟定补偿计划及签定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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